2024 年 9 月 20 日 22 时,后勤服务中心对教学楼、行政楼、物理实验楼、综合实验楼、艺术楼、闵惠芬艺术中心等教学办公场所进行了节电节水巡查,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:
一、存在的问题
楼号 | 房间号 | 使用单位 | 相关情况 | 处理措施 | 累计被通报次数 |
1# 教学楼 | 1409 | 网络工程学院 | 灯未关 | 征收贴吧注册机器电费( 100 元) | 3 次 |
4# 教学楼 | 4103 | ||||
3# 教学楼 | 3204 3302 | 数学与统计学院 | 灯未关 | 征收贴吧注册机器电费( 100 元) | 2 次 |
风雨操场 | 301 | 体育学院 | 灯未关 | 征收贴吧注册机器电费( 100 元) | 4 次 |
大门口 | LED 屏未关 | ||||
艺术楼 | 五楼大厅 | 设计学院 | 灯未关 | 征收贴吧注册机器电费( 50 元) | 3 次 |
701 教室 | 灯未关 | 征收贴吧注册机器电费( 50 元) | 4 次 | ||
2 号综合 实验楼 | 108 、 408 | 文学院 | 灯、风扇未关 | 征收贴吧注册机器电费( 100 元) | 2 次 |
大学生创业中心 | 五楼电梯口 | 大学生创业中心 | 灯未关 | 征收贴吧注册机器电费( 50 元) | 1 次 |
二、相关说明
1. 本着“满足需求,厉行节约”的原则, 根据天气情况, 全校所有中央空调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起停止供 冷 ,其他空调停止使用。有需要 24 小时使用空调的实验室、设备间、机房等场所,需提前到后勤服务中心报备。
2. 自发布《校园节能降耗巡查通报》以来,各单位高度重视,积极配合工作,长明灯、长流水现象得到有效遏制,但我们在巡查中也发现一些问题。一是个别学生在办公区域住宿。二是部分办公场所开空调的同时开着窗户,造成浪费。三是个别教师办公用房长期让学生使用,堆放杂物、私拉乱接、使用违规电器,存在安全隐患。四是部分单位公房长期闲置堆放杂物,但未断水断电,存在安全隐患。下一步后勤服务中心将组织专项检查,对长期闲置的公房、管理不善的教室和办公场所采取必要措施进行清理。
3. 重申违规用水用电处罚措施:
第六章第十七条规定,严禁用户私自改动供水供电管线和移动、调换学校统一安装的计量表具;严禁用户改造、损坏计量装置;严禁用户私自从室内往外为他人接电。违反以上规定者,除照价赔偿损失外,并处 1000—5000 元罚款,直至取消其用水用电资格。若造成火灾等安全用水用电事故,由违章用户承担全部法律责任。
第七章第十九条未办理接水接电手续或私自接水接电者,一经发现,依据第十八条第二款计费方式补缴 3 倍水电费。若发现私自改动计量表具的,按第十七条执行,并追究施工监管单位管理责任。
第九章二十五条规定,凡在规定时间外,私自使用空调的对所在单位进行通报,并征收贴吧注册机器电费( 200 元 / 次)。被通报三次(含)以上的单位将禁止使用空调一个供能季,拒绝整改的后勤服务中心有权拆除空调,并上报学校调查处理。第二十六条规定,对长明灯、长流水、用电设备不关机、用自来水洗车等现象进行通报,并对所在单位征收贴吧注册机器水电费( 50 元 / 次)。被通报三次(含)以上的单位,后勤服务中心有权拆除有关用电用水设备,并上报学校调查处理。
第二十七条规定,各单位管理使用的办公用房、教学楼、实验室、仓库、机房、活动室、体育场馆、音乐厅、展览馆、消防控制室、地下车库等,如有违规用水用电的,一经查实,全校通报,立即断水断电,并按第二十五、二十六条处罚。
4. 希望各单位进一步增强节能意识,防止跑冒滴漏,杜绝长流水、长明灯现象,做到人走灯灭水关,共同建设绿色低碳校园。
后勤服务中心
2024 年 9 月 23 日